本報訊6月4日,財政部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土地出讓金歸于稅收部門,也就是從地方政府劃轉到了國家手中,不再是地方的小金庫,青島列入試點地區。
自7月1日起先試點后推開
6月4日,財政部等四部門發布《通知》“,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以下簡稱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征收。自然資源部(本級)按照規定負責征收的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同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同時,將青島列入試點地區。《通知》表示,將“先試點后推開。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云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暫未開展征管劃轉試點地區要積極做好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劃轉準備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財政部官網發布土地出讓金征收權改革后,業內討論比較多,也引起了很多誤解。所以首先必須明確,土地出讓金進出的通道是沒變的,即國庫的運作機制是不變的。此次試點的內容包括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換句話說,并不是所有省份都在推行,而是有選擇性地進行試點。同時,這也說明今年下半年稅務部門征收土地出讓金的工作流程還會細化,后續將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這也使得房企應對此類政策具有半年的緩沖期。
倒逼地方政府做增量稅收
該《通知》發布后,立即引起業內廣泛關注。
嚴躍進分析認為,由于土地市場的復雜性和各地土地出讓金征收的不透明,過去存在很多貓膩的情況。此類情況使得土地出讓金出現了減免或挪用等情況,即造成了土地出讓金進入國庫的過程被人為干預了。出現這種情況,其實和土地的供應、監管環境有關。各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一方面供地,一方面又收取資金,自然容易引起資金監管的問題。土地出讓金征收權的變更,規范了土地出讓金征收的過程,嚴肅了土地出讓金相關的財經紀律和會計紀律,促進了“土地財政”生態圈的健康發展。
業內相關人士認為,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度很高。由于土地出讓金歸地方支配,建立在它基礎上,地方政府獲得了“經營城市”的動力、財力。土地財政,也逐漸產生“成癮性”。尤其是一些二三四線城市,其發展幾乎已經離不開房地產市場的增長,現在歸中央,倒逼地方政府真正的思考發展問題,做增量稅收。另一方面,因為有土地財政的收入,地方對政策的消極執行,調控之后,各城市房價熱度屢創新高的原因。未來,地方在房地產行業的話語權重,將越來越低,房地產調控全國一盤棋的局面逐漸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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