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AI快訊,7月1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動創新藥加快進入定點醫藥機構。鼓勵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于藥品目錄更新公布后3個月內召開藥事會,根據需要及時調整藥品配備或設立臨時采購綠色通道,保障臨床診療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藥權益。不得以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藥占比等為由影響創新藥配備使用。醫保目錄內談判藥品和商保創新藥目錄內藥品可不受“一品兩規”限制。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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