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 記者 丁洋濤 實習生 劉程 文圖】4月21日,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實施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河南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經濟生態立法處處長李大可介紹,《辦法》在推動和保障自貿試驗區制度方面進行創新,圍繞制度創新主體、支持開展制度創新、解決創新難點問題、加強保障激勵等確立四大主要制度。
在制度創新主體方面,《辦法》明確規定,制度創新主體是指組織、參與、實施、保障制度創新活動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明確創新主體范圍,讓各方面都能夠在自貿試驗區充分開展制度創新。
在支持開展制度創新方面,《辦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制度創新協調對接機制,對涉及多個行政機關的制度創新項目,省自貿辦應當協調明確牽頭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對非行政機關申報的制度創新項目,省自貿辦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調明確對接部門。重大制度創新項目由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牽頭協調。
在解決創新難點問題方面,《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對遇到的難點和問題,支持非行政機關制度創新主體向片區管委會反饋。省自貿辦、片區管委會應當建立制度創新難點和問題協調解決機制。對收到的難點和問題,片區管委會應當會同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認真分析研判,擬定解決方案,提出支持保障措施;對難以解決的難點和問題,片區管委會應當及時上報省自貿辦協調解決。
在加強保障激勵方面,《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片區所在地市政府和航空港區管委會應當履行保障主體職責,加大對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的支持保障力度,針對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需求,在資金、人才、技術、數據等要素方面出臺專項支持措施。
責編:李文玉 | 審校:陳筱娟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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