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罰款40萬元。
時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行長敖革新對授信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處罰。
時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團隊長許春華對授信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并罰款10萬元。
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賓大道支行因違規發放貸款,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罰款40萬元。
時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賓大道支行行長萬俊英對違規發放貸款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并罰款5萬元。
時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賓大道支行團隊長賴志東、時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審批部授信審批官胡寧西、時任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審批部授信審批官劉瑯問對違規發放貸款負有責任,均被給予警告處罰。
官網顯示,江西銀行是省屬法人銀行,是中國銀行業協會理事單位,于2015年12月正式成立。全行共有一級分(支)行24家,另發起設立5家村鎮銀行、省內首家金融租賃公司、1家小企業信貸中心,營業網點230個,營業機構已覆蓋江西省全部縣市區,并在廣州、蘇州設立兩家省外分行。
業績方面,江西銀行2024年中期業績披露,江西銀行實現營業收入57.48億元,同比增長6.48%;歸屬于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23億元,同比下降48.15%。截至報告期末,集團資產總額5645.15億元。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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