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間,易事特(300376)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以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600811)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于近日分別被證監會立案。5月12日開盤,易事特股價低開低走,盤中暴跌逾13%,截至下午收跌13.94%。
去年增收不增利的業績(其中,歸母凈利潤同比大跌近三成)才披露,易事特以及現任董事長之父、原實控人何思模又爆均被證監會立案。
據易事特《關于公司及第一大股東之控制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司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 03720230018 號、證監立案字 03720230019 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易事特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經營狀況平穩有序,本次立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易事特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其實也是易事特原實控人,更是現任董事長何佳的父親。
據易事特2022年度報告,何佳:1985 年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工商管理碩士。2007 年入職易事特,歷任公司北京區域銷售經理、華南地區總監、新能源事業部總經理。現擔任公司董事長,任期從2020 年10 月 30日開始,至2023 年10 月 30日終止。
因何信披違法違規,使得易事特以及現任董事長之父、原實控人何思模雙雙被立案?目前還未知,不過,股價倒是“反應”迅速。5月12日開盤,易事特低開低走,盤中更是暴跌逾13%。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易事特現任董事長之父、原實控人何思模涉嫌違規并非第一次,即其曾經借用他人賬號,短期內買賣易事特股票。
根據深交所2018年披露的《關于對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何思模給予公開譴責的決定》,經查明,何思模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何思模作為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事特”)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以借用他人賬戶的方式,于 2016 年 11月 3 日買入易事特股票 204,100 股,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賣出易事特股票 204,100 股,之后又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買入易事特股票207,400 股,于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 月 8 日期間累計賣出易事特股票 207,400 股。何思模的前述股票交易行為構成《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對此,深交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何思模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與此同時,深交所在今年2月份也曾向易事特下發監管函,直指其2019年度營收的大額調減。
《關于對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 12 號顯示,“易事特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因在對 2019 年通訊設備及材料業務進行財務處理時對部分應采用‘凈額法’確認收入的業務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易事特對2019 年年度財務報表及 2019 年前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其中,調減 2019 年營業收入 5.27 億元,占調整前營業收入的 13.6%!,該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12 月修訂)》第 1.4 條、第 5.1.1 條的規定。
截至5月12日下午收盤,易事特股價收6.85元,收跌13.94%。
(圖片來源:巨潮資訊網、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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