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記者問:選取北京、上海等九個地區作為試點,試點地區在全面落實“雙減”工作要求的基礎上,主要針對以下三方面問題進行試點。
一是對現有線上線下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全面排查,重新審核登記,解決過多過濫的問題;
二是可探索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遴選,供學校選擇使用,并建立評估退出機制;
三是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將學科類培訓納入政府指導價,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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