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柴剛 北京報道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老齡化社會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我國是一個以家庭養老為主的國家,但隨著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獨居老人增加,家庭贍養功能逐漸弱化,此種養老模式逐漸式微。”5月20日,全國人大代表、齊魯制藥集團總裁李燕接受《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記者采訪時介紹。
來自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約2.5億,占總人口的比重為18.1%,其中65周歲及以上人口約1.8億,占總人口的比重為12.6%,中國正加速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與此同時,2018年6月,山東省政府公布《山東省醫養健康產業發展規劃(2018-2022年)》,而山東省會濟南則積極布局“國際醫療康養名城”。在5月21日召開的2020年全國兩會上,來自山東濟南的全國人大代表、齊魯制藥集團總裁李燕將提交多份建議,其中《關于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與上述建議不謀而合。公開資料顯示,齊魯制藥集團總部地處山東省濟南市,位列2018年度中國醫藥(600056,股吧)工業百強榜第8位,2019年度,實現銷售收入230億元,上繳稅金23億元,實現出口6.15億美元。李燕介紹,經過多年建設發展,我國初步建成了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但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仍面臨一些問題: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養老服務供給資源不平衡,目前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務為主,缺少專業化的精神文化服務;養老服務人員綜合素質不高且專業人才短缺;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不足。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關系千家萬戶的民生問題,也是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應有之義,作為一種重要的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和推廣。在《關于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中,李燕從制度建設、人才培養、社會參與、新技術運用等方面,提出如下建議:加快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完善相關政策規定;完善社區養老文體設施建設,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建立專業人員與志愿者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拓寬養老資金籌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發展機制;運用新型互聯網技術,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
李燕認為,當前我國關于社區居家養老的法律法規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補充。在她的提議中,從國家層面而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雖有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但社區應發揮何種作用,未有明確規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老齡辦等部門雖有制定養老服務的相關意見和規定,如國務院2019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作出較為詳細的規定,但此類文件法律層級較低。李燕建議,借鑒國外相關立法經驗,加快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方面的立法,對其發展做出長期規劃。同時,在我國的現實國情下,建議政府從宏觀角度制定各項支持社區養老的政策,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用房優惠政策、減征或免征相關稅費等,建立并完善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法規、社區養老服務管理規章及實施管理規定等,從而加快推進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養老服務體系的建立,除政府出資外,建議引入專業社會服務企業或組織參與運營,通過設施保障、財政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形成多層次、多途徑、多渠道的投資發展體制。”李燕說。
李燕在《關于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中描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檔次的服務標準,實行有償服務、低償服務。這樣既實現了政府購買服務,又滿足了社區不同層次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同時也能吸引私人投資,拓寬資金來源。建議繼續擴大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各界積極關注養老事業,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捐資、捐物或提供無償服務。
(編輯:郝成 校對:張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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