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名推薦。推薦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由各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各個界別等協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國委員會委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推薦。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政協會議一般都有自己的議程,如審議政協常委會的工作報告等。當然,政協也列席人大會議,聽取政府工作報告,計劃、預算報告,高法、高檢的報告,并進行討論。但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也有不同:人大審議這些報后,要通過表決對這些報告作出決議; 政協是討論這些報告,對這些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但不表決作出決議 。[詳細] 人大議案 |
|
提出方 |
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聯名或有關部門 |
接受方 |
人民代表大會 |
提出時間 |
人大開會期間 |
內容范圍 |
在人大及常委會職權范圍內 |
法律性質 |
一經通過具法律效力 |
政協提案 |
|
提出方 |
政協委員個人或聯名或有關黨團 |
接受方 |
人民政協 |
提出時間 |
不限 |
內容范圍 |
不限 |
法律性質 |
意見和建議,無法律效力 |
委員個人或聯名或有關黨團提出—→
提案組(或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初審—→
提案委員會定審—→
交相關承辦單位辦理—→
承辦單位直接向提案人答復,交提案委員會備查—→
提案委員會對承辦單位進行答復審查—→
提案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答復 [詳細]